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仲雪先生及其控股的青岛瑞元鼎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鼎辉”)共持有公司股份150,725,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4%,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679,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袁仲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袁仲雪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截至公告之日,袁仲雪先生及其控股的瑞元鼎辉共持有公司股份150,725,4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处于个人及其他产业研发资金需求考虑。
2、股份来源: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期间:袁仲雪先生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数量和比例:袁仲雪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8,679,7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袁仲雪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袁仲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国家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承诺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已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四、相关风险提示
1、2019年8月9日,袁仲雪先生与青岛西湾不大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袁仲雪承诺明确知悉并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袁仲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