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5日;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四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42元;
3、本次期权授予520万份,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6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 占授予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益总数的
的比例
量(万份) 比例
郑江家 总裁 84 6.46% 0.11%
刘峰 副总裁 40 3.08% 0.05%
龙进军 副总裁、财务总监 40 3.08% 0.05%
刘英杰 副总裁 32 2.46% 0.04%
鲁丽娜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32 2.46% 0.04%
于明进 副总裁 28 2.15% 0.04%
官炳政 事业部总经理 28 2.15% 0.04%
王延书 事业部总经理 28 2.15% 0.04%
郭永吉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28 2.15% 0.04%
焦清国 事业部总经理 28 2.15% 0.04%
周振宇 采购物流事业部部长 28 2.15% 0.04%
张斌 研究院总经理 28 2.15% 0.04%
王锐 总裁办主任 24 1.85% 0.03%
王勇 人力资源总监 24 1.85% 0.03%
向坤宏 财务管理部部长 24 1.85% 0.03%
宋岩 经营管理部部长 24 1.85% 0.03%
期权合计 520 40% 0.70%
4、标的股票来源: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5、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即行锁定,具体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5月5日,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四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5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780万股,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6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益总数的 的比例
(万股) 比例
郑江家 总裁 126 9.69% 0.17%
刘峰 副总裁 60 4.62% 0.08%
龙进军 副总裁、财务总监 60 4.62% 0.08%
刘英杰 副总裁 48 3.69% 0.06%
鲁丽娜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48 3.69% 0.06%
于明进 副总裁 42 3.23% 0.06%
官炳政 事业部总经理 42 3.23% 0.06%
王延书 事业部总经理 42 3.23% 0.06%
郭永吉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2 3.23% 0.06%
焦清国 事业部总经理 42 3.23% 0.06%
周振宇 采购物流事业部部长 42 3.23% 0.06%
张斌 研究院总经理 42 3.23% 0.06%
王锐 总裁办主任 36 2.77% 0.05%
王勇 人力资源总监 36 2.77% 0.05%
向坤宏 财务管理部部长 36 2.77% 0.05%
宋岩 经营管理部部长 36 2.77% 0.05%
限制性股票合计 780 60% 1.05%
4、标的股票来源: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5、解锁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具体解锁时间安排如下: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一次解锁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二次解锁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三次解锁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35,49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5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6月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5年6月5日10时30分止,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新增股份7,8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35,490,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7,8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7,690,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5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9日。
四、股本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