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5年5月5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6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
4、行权/解锁安排
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一次解锁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二次解锁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三次解锁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行权/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每一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5元,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58元。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第一个行权期 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1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第二个行权期 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65%。
以201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第三个行权期 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90%。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第一个解锁期 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1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第二个解锁期 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65%。
以201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第三个解锁期 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9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7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将有关激励计划的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2014年8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5年5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郑江家原常务副总裁职务变更为总裁,于明进原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变更为副总裁,其他实施的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中,总裁郑江家,副总裁刘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龙进军,副总裁刘英杰,副总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鲁丽娜,副总裁于明进6人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2013年增长率不低于10%。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三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五、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5月5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5元;
3、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股 占授予权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益总数的
的比例
量(万份) 比例
郑江家 总裁 84 6.46% 0.11%
刘峰 副总裁 40 3.08% 0.05%
龙进军 副总裁、财务总监 40 3.08% 0.05%
刘英杰 副总裁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