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1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瑞德”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鲁 14 民初 134 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德州分行”)向法院申请撤诉,德州中院已裁定
准许。该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
公告》(2021-L067),现将撤诉情况公告如下:
原告工行德州分行诉被告凯瑞德、海南中航远洋捕捞有限公司、深圳市丹尔斯顿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联兴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联模、张朱晟、张培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工行德州分行于 2021 年12 月 6 日向德州中院提出撤诉申请。德州中院认为: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撤诉。
目前,法院已裁定批准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后续将通过执行重整计划清偿案涉借款,同时,鉴于该案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