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0—4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半年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和 201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12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2017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员工持股
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36 个月,即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 36 个月延长至 72 个月(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平安—獐子岛 1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陆续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购买完成公司股票,购买数量
676.60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95%。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2
月 26 日、3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2015-08、2015-17),2015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具体情况拟通过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股票。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72 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