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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兴纸业: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19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705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年报摘要》及《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9-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959号)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环境报告》。

  《2018年度环境报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6,793,438.1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742,735,876.78元,扣除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红利55,560,050.0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18,289,921.11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5,300,136.06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300,035,723.02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股本1,111,20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224,02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在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2019年度较2018年度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增加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为马来西亚浆纸项目启动做资金准备。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二○一九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二○一八年的实际经营及资金利用情况,对二○一九年度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拟在二○一九年度由本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双
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借款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无锡正海锦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参与投资无锡正海锦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订《无锡正海锦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成为其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无锡锦钰的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拟参与投资无锡正海锦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度第一季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9-025。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董事会提议在2019年5月17日召集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27。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