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7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峰氨纶”)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8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出具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均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释义一致):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本公司/本人在此承诺:
1、上市公司及 一、本公司/本人将 及时向上市公 司提供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 ,并其控股股东、实 保证本公司/本人所提 供的上述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 虚假记
际 控 制人 、 董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事、监事、高级 二、本公司/本人保 证所提供的信 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
管理人员 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
2、交易对方华 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峰 集 团、 尤 小 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尤金焕、尤 三、若因本公司/本 人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
小华 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 人将依法承担 个别及
3、标的公司及 连带的赔偿责任;
其董事、监事、 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高级管理人员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关于标的公司股权状况的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本公司/本人在此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合法拥有标的公司股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及
处分的权利。本公司/本人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 任何权属争
议或纠纷,也不会因此发生诉讼、仲裁或导致其他方面的重大风险。
二、本公司/本人已履行了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不存 在出资不
交 易 对 方 实、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本人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 任的行为,华峰集团、 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存续的 情况;本公司/本人 作为标的公司的股 东,在股东尤小平、尤 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
金焕、尤小 三、本公司/本人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 第三方权
华 益或限制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 、期权安排及
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法院 或其他有权机关冻 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本人持
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
措施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上市公司
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股份锁定及质押的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本公司/本人在此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 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交 易 对 方 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华峰集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尤小平、尤 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人金焕、尤小 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华 三、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人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上市 公司本次
交易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
四、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五、如本公司/本人作出的上述关于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 诺与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人同意根
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
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六、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七、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时,
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
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上述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
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
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四)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承诺人 承诺内容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及其独立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本人现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具体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 职并领取薪酬,不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担任经营性职务和/或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公司 的劳动、人 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
1、上市公 控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之间独立。
司 控 股 股 3、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
东 华 峰 集 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团、实际控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制 人 尤 小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平 2、保证上市公司 不存在资金 、资产被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
2、交易对 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占用的情形。
方 华 峰 集 3、保证上市公司 的住所独立 于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
团 、 尤 小 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
平 、 尤 金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焕、尤小华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 独立在银行 开户,不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 人控制
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事业
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上市公司 能够独立作 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
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关联 企事业
单位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 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事
业单位或关联企事业单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4、保证尽量减少 并规范本公 司/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