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1-1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建设辽宁省辽阳市华峰工业园项目
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框架协议仅为公司投资意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投资框架协议中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土地面
积、土地款、项目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中所涉及的投资
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未经过可行性研究,存在不确定性。
3、本投资框架协议中的建设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完善公司业务结构,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环己
酮产品业务的需要,2011年3月18日公司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
年3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2011年5月9日,辽宁华峰化
工有限公司取得了辽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211000004040215;法定代表人:尤小平;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
2011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以下
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在辽宁省辽阳市签订了《关于建设辽宁省辽
阳市华峰工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规划在辽宁省辽阳市辽阳芳烃基地内建设华峰工业园,总投资约 40
亿元人民币,建设环己酮---苯深加工产业链上的相关项目,计划用
五年时间分期建设完成。
具体投资项目尚处于意向阶段,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根据
本公司章程规定,具体投资项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该投资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项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
住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 295 号
法定代表人:宋多金
三、投资标的介绍
投资建设辽阳华峰工业园,建设苯深加工产业链上的相关项目,
总用地面积约 1000 亩(实际面积以出让宗地图为准)。
选址:辽宁省辽阳市辽阳芳烃基地内,辽化铁路专用线以南以西、
华能电厂以北、辽化排洪沟以东的区域。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双方分别为: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浙江华
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基本情况:在辽宁省辽阳市辽阳芳烃基地内建设的华峰
工业园,总投资约 40 亿元人民币,建设苯深加工产业链上的相关项
目,计划用 5 年时间分期建设完成。
3、项目用地及管理:总用地面积约 1000 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土地价款为 20 万元/亩(实际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
为准,实际价格以挂牌价为准,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
4、开发区管委会在公司完成相关的报批资料后,负责争取规划
局、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规划审批、
土地预审、安评、环评、核准报告等相关手续。
5、公司所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标准,按
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实施项目,符合园区的总体规划要求。
6、在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下,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工建设超过
2 年的,开发区管委会有权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
1、目的:完善公司业务结构,摆脱现有氨纶单一产品格局,利
用辽阳芳烃基地原料优势和能源、劳动力等成本优势,向更具竞争优
势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游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抗
风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该协议属于投资框架协议,土地尚未进入招拍挂程序;建设项目
尚未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
性。
该协议中的具体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涉及的用地面积、
土地款、项目计划进程均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中所涉及的数值均为
预估数,未经过可行性研究分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进展
或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建设辽阳省辽阳市华峰工业园投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