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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日期为2016年9月21日,回购价格为5.03元/股,回购数量为335,412股,涉及激励对象24人;本次回购注销的预留股份授予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回购价格为3.7元/股,回购数量为81,480股。涉及激励对象12人。本次回购注销共计416,892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0491%,共涉及激励对象34人(其中邱宁、毛良玉同时持有首次授予与预留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49,820,143股减少至849,403,251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6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
4、2016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授予日为2016年9月21日,授予对象633名,授予价格7.04元,授予数量1578.08万股,上市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
5、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等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400股进行回购注销。
6、2017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7月21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余承龙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17年9月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余承龙等9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17年9月8日,公司完成2016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登记,授予日为2017年7月21日,授予对象253名,授予价格5.18元,授予数量1,418,760股,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12日。
10、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1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6,214,7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3%;同意对13名因离职(那峙雄等7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6人)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02,244股进行回购注销。
11、2017年10月10日,公司办理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12日,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14,776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17名。
12、2017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吴明等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602,704,550股变更为602,573,950股。
13、2017年12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3名因离职(那峙雄等7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6人)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02,244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18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42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因离职(那峙雄等7人)、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叔朋等6人)的1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02,244股的回购注销已于2018年2月26日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607,116,632股减少至607,014,388股。
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7,360股进行回购注销。
17、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4名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7,780股进行回购注销。
18、2018年7月26日,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19、2018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名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6,808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18年9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71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6,930,23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155%;同意对29名因离职、在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绩效考核年度绩效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7.28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34名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6,892股的回购注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9月27日办理完
849,403,251股。
二、回购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第六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以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7,780股(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回购注销数量调整为416,892股)。鉴于公司已于2018年7月26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因此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7.04/(1+0.4)=5.03元/股;预留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5.18/(1+0.4)=3.7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日期为2016年9月21日,回购数量为335,412股(2017年权益分派前数量为239,580股),涉及激励对象24人;本次回购注销的预留股份授予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回购数量为81,480股(2017年权益分派前数量为58,200股),涉及激励对象12人。本次回购注销共计416,892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前数量为297,78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0491%,共涉及激励对象34人(其中邱宁、毛良玉同时持有首次授予与预留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49,820,143股减少至849,403,251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姓名 回购注销数量(股) 回购价格(元/股) 回购款(元)
号 权益分派前 权益分派后 权益分派前 权益分派后
1 李海洋 9,480 13,272 7.04 5.03 66,739.20
2 林伟民 8,580 12,012 7.04 5.03 60,403.20
3 李小香 6,000 8,400 7.04 5.03 42,240.00
4 郑洁 7,620 10,668 7.04 5.03 53,644.80
5 牟忠波 6,600 9,240 7.04 5.03 46,464.00
6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