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7-050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7月13日出具的《关
于核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182,232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7年6月
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决定以未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2017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1),2016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7年7月12日。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3.17元/股调整为13.12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5,182,232股调整为不超过45,354,420股。具体内
容详见2017年7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
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该调整事项在2017年7月25日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中亦有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联系人:戴文斌、赵玲
电话:0756-3399888
传真:0756-3399666
2、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桑继春、陈瑨
电话:0755-25860625
传真:0755-25869800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