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3-04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
求,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2年10月24日,公司获悉报送的草案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2年1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远
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修
订稿”)。
4、2012年11月20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
订稿。
5、2012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
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3年1月3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的449,260,151元增加至461,754,801元。
7、201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李云梦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2013年7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公
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3年10月16日办理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二、回购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回购数量为38,360股;本次回购价格为7.69元/股,定价依据为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第10.1条: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在授予日
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不进行调整。若授予日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本计划第10.2、
10.3条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和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而获得的其他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根据上述规定,鉴于公司已于2013年7月16日实施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461,754,8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92,350,960.2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89元,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7.89-0.2)=7.69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章本计
划的变更和终止”以及“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鉴于激
励对象李云梦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建元、黄笑华回避表决,
程序合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
四、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核实后我们认为:公司激励对象李云梦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章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以及“第
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意见
精诚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回购
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远
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履行法定程序外,公司
已经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六、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前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并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注销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105,285,246 22.78 38,360 105,246,886 22.78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53,190,446 11.51 53,190,446 11.51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12,494,650 2.70 38,360 12,456,290 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