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2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30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宣城市宣州
区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3 月 7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推进项目实施,
同日,公司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30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 120,000万元,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独资或者与央企、国企等战略合作方合资等形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703MB1A78642X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东路 178 号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独资或者与央企、国企等战略合作方合资等形式,在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投资运营。拟投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不少于 300MW,其中计划在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实施150MW 渔光互补项目,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实施 150MW 茶光互补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 120,000 万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依法依规支持乙方参与宣州区辖区内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等项目开发投资和运营。乙方承诺宣州区域内开发的新能源项目所发电能在国家政策允许情况下优先、优惠供于宣州区域内消纳使用。
2.乙方积极参与甲方主导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支持宣州区新能源产业发展。乙方同意与宣城市宣州区在新能源设备采购、科技成果转化、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面深度合作,带动宣州区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独资或者央企、国企等战略合作方合资等形式,在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一般纳税人企业(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4.甲方全力支持配合乙方向省能源局申报获取双方商定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规模,其中 2023 年申报指标规模不少于 300MW。
5.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高规格项目专班,高位推进、顶格办理。由宣州区发改委与乙方或乙方授权的项目公司进行具体对接,负责落实本项目的地方手续以及推进安徽省集中式光伏电站指标的申报等相关工作。
(二)投资进度
本协议签订后力争三个月内完成土地租赁协议签署,杨柳镇的部分租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省农垦集团。
甲方积极帮助协调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出具申报指标所需的支持性文件,配合乙方的项目申报到安徽省能源局竞配指标,原则上在 2023 年完成本30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指标资源配置申报。
(三)双方主要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乙方对项目的建设、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按国家和安徽省、宣城市有关政策,向乙方提供优惠的政策;负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边事务的协调解决。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企业所投资内容与本协议一致;负责依法办理项目立项、环评、规划、工商税务登记等必要的手续和文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光伏电站领域的布局,延展公司光伏电站业务格局,增强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能力,对公司在新能源领域长期稳定盈利夯实基础,有利于公司产业升级。
双方的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 30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未来业务发展是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其他
本次投资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进行及时持续的跟踪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30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