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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宏润建设: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2-02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
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
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2021 年度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
告》。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上述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100,905.45万元,减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13,230.00万元,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8,012.75万元。

  董事会提议:按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25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025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5亿元总额不超过25.5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郑宏舫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22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高管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剑彤担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郑恩海、黄全跃、李涵军、何昌连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全跃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陈洁担任证券事务代表,黄天河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2022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成立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周国良、金小明、郑宏舫组成,由周国良担任主任;审计委员会由张丽明、周国良、赵余夫组成,由张丽明担任主任;提名委员会人员由周国良、金小明、尹芳达组成,由周国良担任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金小明、张丽明、何秀永组成,由金小明担任主任。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2022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附件:高管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简历

  李剑彤,男,1972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主任,茂盛(亚洲)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基建副总监,201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恩海,男,1978 年出生,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201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郑恩海与公司董事长郑宏舫存在关联关系,郑宏舫为其父亲;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全跃,男,1970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2006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涵军,男,1970 年出生,工程硕士,注册壹级建造师,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兰州宏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昌连,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浙江省市政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市政协会副会长。2014 年起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洁,女,197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职称。2017年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天河,男,198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宏润建设机施分公司副经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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