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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告日期:2018-03-31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编号:2018-02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102,498,058.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按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7,783,830.11元,2017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为389,782,276.95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05,236,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130,523,638.8元,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

100%。上述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也符合《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年)》。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作出,上述预案若能实施,能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   其它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