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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江化:关于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进展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04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ST江化         公告编号:2016-07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进展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

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交通集团公司吸收合并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企改[2016]9号),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集团”)于2016年11月3日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由浙江交通集团吸收合并浙铁集团,合并后浙江交通集团存续,浙铁集团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前,浙铁集团为浙江交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浙江交通集团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不变;两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其它权利义务由合并后存续的浙江交通集团承继,两公司的资产(含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由合并后存续的浙江交通集团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前,浙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215,313股,占公司总股

本 43.06%,浙江交通集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浙铁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239,215,313股,占公司总股本43.06%。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浙铁集团将

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浙江交通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215,313股,占公司

总股本 43.06%。本次吸收合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

    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浙江交通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239,215,313股,

占公司总股本 43.06%,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比例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交通集团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但符合要约收购豁免情形。浙江交通集团将于近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上述股份的过户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浙江交通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和登记等相关手续。在上述相关程序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按照浙江交通集团通告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豁免批复前,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