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1 股票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3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1 年 1
月 31 日。会议由副董事长董星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5398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8.56%。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议案采
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在宁波化学工业区湾塘片购买 20.3 万平方米的土地
用于 8 万吨∕年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建设, 土地出让金约 9,500 万元。相关
价款由本公司借款给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为:53980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怀宇、林慧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