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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关于签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粤水电:关于签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 (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
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8 号线北延段支线
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
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8 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主办方,其他为成员方)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签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8 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含既有线复垦)(合同编号:HT230373)。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华隧集团承担该项目的工区四(黄夏中风井、黄夏中风井~夏茅区间、夏茅站、夏茅~白云大朗区间)、工区五(白云大朗站、出入场线盾构段、白云大朗~均禾区间、均禾站)施工任务工作并负责上述工区为招标人办理工程结算、计量支付与开具发票等施工管理工作。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车辆基地工程、改造工程、一般站点交通衔接工程;同步实施工程;相关市政接驳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主体工程引起的管线改移及
管养、保护,主体工程引起的河涌改移、绿化迁移、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等前期工作。

    (二)交易对手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合同类型: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四)合同标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8 号线北延段支
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

    (五)合同金额:10,025,585,977 元,其中华隧集团承
担的工程施工任务金额为 2,264,104,580 元。

    (六)合同工期:1785 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3.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

    4.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铁路运输辅助活动等。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
胜广场 A 座。

    (二)公司、华隧集团与该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2021 年、2022 年,公司未与该业主发生类似交易。
    2023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该业主的三号线厦潘车辆段司机公寓改造工程,合同金额 7,438,009.62
元,占 2022 年同类业务的 0.05%。

    (四)该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车辆基地工程、改造工程、一般站点交通衔接工程;同步实施工程;相关市政接驳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主体工程引起的管线改移及管养、保护,主体工程引起的河涌改移、绿化迁移、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等前期工作。

    (二)合同金额:10,025,585,977 元,其中华隧集团承
担的工程施工任务金额为 2,264,104,580 元。

    (三)定价依据: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四)合同工期:1785 天。

    (五)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季度计量和支付。

    (六)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联合体):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在工程中履行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成本负责,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发包人移交完成的工作成果,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
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中有关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等。

    (七)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违约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承包人(联合体)违约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生效日期为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华隧集团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华隧集团 2023 年及未来 5
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华隧集团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华隧集团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含既有线复垦)。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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