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与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24个月;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风力发电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乳源粤水电”)与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乳源粤水电拟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投资建设乳源大布三期风电场(分散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其他能源项目等,项目总投资 3.5 亿元,其中乳源大布三期风电场(分散式)项目投资2 亿元,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 1.5 亿元。
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在项目具体实施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县委书记:陈大川。
3.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中路 35号。
4.公司与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生类似交易。
6.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首批分散式风电项目
(1)项目名称:乳源大布三期风电场(分散式)项目。
(2)建设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大布镇金竹岭。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 2 亿元,装机容量 30MW。
2.首批分布式光伏项目
备案 8 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金额 1.5 亿元。
3.其他能源项目。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权利和义务
(1)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乳源粤水电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为乳源粤水电提供高效的政府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协助乳源粤水电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韶关市及项目所在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3)有权引入其他企业开展辖区内能源类项目。
2.乳源粤水电权利和义务
(1)投资、合作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韶关市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能耗及环保准入要求。
(2)以独立的法人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经济投资建设活动,确保投资规模、纳税要求达到项目所在地准入标准。
(3)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充分发挥既有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等综合优势,依法依规取得项目用地,力争在 2024 年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达产
运营目标,为韶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三)合作机制
1.协议签订后,协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或项目工作团队,定期交流,做好后续对接工作,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2.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拓展更广泛的合作领域,并积极探索合作发展新途径、新方式。
(四)其他
1.协议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构成协议各方相互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合作内容及合作权利义务等事项由双方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签订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书或其他合同。
2.协议涉及的所有事项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下,以及在政府职权范围内且符合各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 24个月。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合作,由双方另行协商;若在有效期内双方未能进一步明确投资事宜,则协议自动终止。如协议终止,根据协议所签署的其他具体投资合同或协议如没有约定受框架协议终止而关联终止的则继续履行。
3.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作为任何企业或项目融资的依据。如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影响本协议相关条款的正常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协商解决。
4.涉及到租用有关村集体的山林土地,乳源粤水电可以直接与有关村集体签订协议予以明确。
(五)生效条件及有效期限: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 24个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履行有利于公司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增加发电收入,提高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清洁能源发电综合实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东南粤水电和乳源粤水电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3.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东南粤水电和乳源粤水电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东南粤水电和乳源粤水电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合作的框架性协议,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风力发电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须取得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
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
附件: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序 截至目前的执 是否和 存在的 说
号 公告日期 框架协议名称 框架协议内容 行情况 预期存 差异是 明
在差异 否重大
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
《新疆维吾尔自 尔津县人民政府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风电
2020 年 5 治区阿勒泰地区 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布尔津县政府同意新疆粤水电在新疆维吾 该项目正在做
1 月 7 日 布尔津县风电项 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所辖区域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 前期准备工 否 否 --
目开发合作协议 项目总规模 500MW,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规模 作。
书》 约为 200MW,二期项目建设规模约为 300MW。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3 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鲁
2020 年 7 《风电项目合作 木齐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104团签订该项目正在做
2 月 29 日 开发框架协议》 《风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新疆第十二师 104 团同意乌鲁木 前期准备工 否 否 --
齐粤水电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104团境内投资建设风力发 作。
电项目,项目预计总装机约 50MW。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5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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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治区塔城地区额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风 该项目正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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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风电开发项 民政府签订《东南粤水电钦南区风电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2020 年 9 目投资合作框架 书》《东南粤水电钦南区风电开发项目补充协议》。钦州市钦南区 该项目正在做
4 月 22 日 协议书》《东南 人民政府同意东南粤水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境内投 前期准备工 否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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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14.46 亿元。
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
《粤水电钦南区 民政府签订《粤水电钦南区那思镇 200MW 农光互补项目合作框架协 该项目正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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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2 日 光互补项目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