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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关于签订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粤水电:关于签订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

        下水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
建工程施工”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工程施工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或“调峰调频工程建设分公司”)签订《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02950020220103030900020)。工程建设内容为下水库沥青混凝土大坝、下水库扩库开挖及库岸防护、竖井式泄洪洞、下水库进/出水口、导流工程,及相应施工辅助设施等。

  (一)交易对手方: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二)合同类型:工程施工合同。

  (三)合同标的: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工程。

  (四)合同金额:66,116.00 万元。

  (五)合同工期:40 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2.负责人:黄海。

    3.主营业务:发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240 号丰兴广

场 C 座第 23 层 01-06 单元(仅限办公用途)。

    5.调峰调频工程建设分公司的总公司为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二)公司与该项目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2020 年,公司承接了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
公司的肇庆抽水蓄能电站对外衔接道路施工项目 II 标工程,
合同金额 4,023.81 万元,占 2020 年同类业务的 0.35%。

    2021 年,公司未与调峰调频工程建设分公司发生类似交
易。

    2022 年,公司承接了调峰调频工程建设分公司的广东肇
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道路及沿线场平工程、广东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下库砂石加工系统工程,合同金额分别是7,488.80 万元、9,688.67 万元,合计金额 17,177.47 万元,占2022 年同类业务的 3.55%。

    (四)该项目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项目业主):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公司):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
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建设内容:下水库沥青混凝土大坝、下水库扩库开挖及库岸防护、竖井式泄洪洞、下水库进/出水口、导流工程,及相应施工辅助设施等。

    (三)合同金额:66,116.00 万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合同工期:40 个月。

    (六)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项目业主)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将对公司未来 4 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项目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广东肇庆浪江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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