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
后续优化工程施工 4 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后,合同生效;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
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了“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 4 标〔JG2022-153081〕”的中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 4 标中标的公告》。
该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签订《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 4 标合同》(合同编号:CF922022000095)。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土建工程:输水隧洞(4 个盾构区间),总长 6.88km;新建 4 座工作井;关埠溢流闸及连通箱涵;2 条检修道路,总长度约 130m;金灶高位水池;关埠分水口及附属设施等。(2)预埋件(管)的埋设及其他工作。(3)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4)配合安全监测工程工作。(5)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和工作内容。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工程施工合同。
(三)合同标的: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 4 标。
(四)合同金额:1,075,060,000.00 元。
(五)计划工期:37 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梅盛。
3.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4.主营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5.注册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10 号街西侧东湖路
段办公楼第四层 409 室。
(二)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四)该业主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权利义务:
1.发包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公司办理证件和批件、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等。
2.承包人(公司):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土建工程:输水隧洞(4 个盾构区间),总长 6.88km;新建 4 座工作井;关埠溢流闸及连通箱涵;2 条检修道路,总长度约 130m;金灶高位水池;关埠分水口及附属设施等。(2)预埋件(管)的埋设及其他工作。(3)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4)配合安全监测工程工作。(5)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和工作内容。
(三)合同金额:1,075,060,000.00 元。
(四)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五)计划工期:37 个月。
(六)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七)主要违约责任:
1.发包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八)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 2022 年及未来 3 个会计年
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施工 4 标合同》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