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10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02号),广东省水电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于2013年11月30日公告了《广东水电二局
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收购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流通股份 4.80 30,123,884 5%
流通股份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 要约收购目的
1、提高股权比例、巩固国有控股地位;
2、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
三、 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13年12月2日(含)至2013
年12月31日(含)。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 12
月27日、30日、31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四、 要约收购操作流程
1、流通股股东应在要约收购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
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预受要约事宜(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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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投资者可
以就未预受要约股份继续办理预受要约),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2、流通股股东在申报过程中需注意:本次要约收购的代码为“990036”,类
型为预受要约,价格为4.8元/股。
3、流通股股东可以选择以其持有的流通股全部或者部分预受要约;收购期
满后收购人根据全部有效预受要约数量,确定相同的收购比例,进而确定对每一
位投资者有效预受要约股份的具体数量。
具体操作详见2013年11月30日公告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报告书》。
五、 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5日15:00,预受要约数量合计917,562股。
六、 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3年11月30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报告书》、《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要约收购广
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公告为水电集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票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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