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
1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
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月时间限制。
2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带责任。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资本作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五十六条规 (十二)审议批准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担
3 定的担保事项; 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涉及的资产总额超 (十四)审议涉及的资产总额超过公司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对外投资(含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租
对子公司投资)、租入或租出资产、赠 入或租出资产、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
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 务重组、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或许可协议等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或许可协议等事 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项;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业人员进行评审;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
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交易;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项;
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他事项。
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
易,可以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仍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五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4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任何担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净资产 10%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括以下内容: 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案;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公司的股东;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权登记日;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决程序。
话号码; 1、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1、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5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
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 2、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
及理由。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2、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下午三点,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三点。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3、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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