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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泰: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威尔泰: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出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请见在2022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孙宜周先生、刘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10月修订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10月修订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
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候选人简介
孙宜周:中国公民,男,53岁,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先后任职于上海石化安装检修工程公司、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委员会副主任。孙宜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刘罕:中国公民,男,51岁,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总经理,本公司监事、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研究部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刘罕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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