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大华于 2024 年 5 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处罚要求其暂停证券业务 6 个月。经公司综合考虑,拟不再续聘大华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均无异议。
5、本次拟聘任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2023 年,中审众环经审计业务收入 215,466.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其中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从
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24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行政监管措
施 24 人次。前述事项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俊,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从 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会计师:周齐,201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9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拟定为孙奇,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林俊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年度 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 上海南洋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 上海花嫁丽舍婚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齐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度
2023 年度 珠海长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度及2023年度 杭州邻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度至 2023 年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度 人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度 人
2023 年度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增减
预计2024年审计费用与2023年基本持
审计费用 70 万元(含税) 平,具体金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
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
定价原则确定
内部控制审计 10 万元(含税) 同上 -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为公司连续多年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
大华于 2024 年 5 月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
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处罚要求其暂停证券业务 6 个月。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不存在与前任审计机构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流程、评价要素等标准。根据选聘结果,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中
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