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始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深圳市得胜 2021 年 质押期限至 重庆两山建 融资
资产管理有 是 4,758,916 4.47% 1.01% 否 否 7 月 14 办理解质押 设投资有限 担保
限公司 日 手续为止 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股)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押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深圳市得胜
资产管理有 106,536,915 22.72% 73,217,916 77,976,832 73.19% 16.63% 0 0.00% 14,560,083 50.98%
限公司
邱建民 17,511,017 3.73% 15,991,017 15,991,017 91.32% 3.41% 12,480,000 78.04% 1,520,000 100%
杨桦 16,200,015 3.46%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40,247,947 29.91% 89,208,933 93,967,849 67.00% 20.04% 12,480,000 13.28% 16,080,083 34.75%
(二)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4,859,000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31.99%,占公司总股本的9.57%,对应融资余额为32,2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数量为93,967,849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7.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对应的融资余额为63,100万
元。后续将通过资产处置变现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偿还,具备偿付能力。
3.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目前不触及平仓风险,不会出
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如触及到平仓风险,将及时采取现金补仓、提
前还款或追加质押股份的应对措施控制风险,将风险总体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后续将优化融资结构,
逐步减少股份质押数量,将质押比例保持在正常合理水平。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股) 例 质押冻结股 质押冻结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押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深圳市得
胜资产管
理有限公 106,536,915 22.72% 87,777,999 92,536,915 86.86% 19.74% 0 0.00% 14,560,083 50.98%
司
邱建民 17,511,017 3.73% 17,511,017 17,511,017 100% 3.73% 12,480,000 78.04% 1,520,000 100%
杨桦 16,200,015 3.46%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40,247,947 29.91% 105,289,016 110,047,932 78.47% 23.47% 12,480,000 13.28% 16,080,083 34.75%
三、备查文件
1.得胜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函》;
2.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