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信申请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拟向以下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无关联关系。
(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五)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八)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 15,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无关联关系。
(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申请 1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无关联关系。
(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十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10,000万元综合授信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十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 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上述授信、提款所涉及的一切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汇总表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类别 金额(万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综合授信 20,00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 综合授信 10,000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容桂支行 综合授信 20,00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 15,000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 15,000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 10,000
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 20,000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综合授信 15,00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综合授信 16,000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 20,000
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 10,000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综合授信 20,000
- - 合计 191,000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此次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5)刊登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
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