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07-003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委托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征用该镇塘房村土地约900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完成后,能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加大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增加财务成本。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公司准备以出让方式取得安宁市连然镇塘房村土地约900亩。
公司委托云南省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征地委托协议书》对上述土地进行征用。
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项目土地征用已经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公平、合法、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与云南省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签订《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征地委托协议书》,委托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对连然镇塘房村的土地进行征用,交易方为云南省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征用的土地为公司生产基地昆明盐矿周边塘房村的全部土地,约900亩。该部分土地在云南省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的管辖范围内。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情况及资金来源
1、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采用按不同地类分别以单价包干形式委托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对连然镇塘房村民小组村庄土地负责征用并进行补偿;
②、征地的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标准进行补偿;
③、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付征地费人民币叁仟叁佰柒拾万元整(¥3370.00万元),待征地工作结束后按照实际征地金额多退少补。
2、合同定价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12月下发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2007年1月1日实施)以及昆明市最近出台的土地征用政策,预计每亩价格约20万,最终的土地价格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3、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目的
解决公司后续发展需要。
2、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能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加大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增加财务成本。
六、中介机构对本次收购资产的意见简介
云南盐化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张俊杰、郭永青对云南盐化本次征用土地发表以下意见:此次征地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征地的作价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确定,征地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云南盐化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云南盐化本次征用土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董事会决议;
2、 与云南省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征地委托协议书》。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