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洲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明科技”)9.06%的股权对外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电明科技股权。本次交易金额尚未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拟不低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电明科技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预计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的交易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或邀标方式物色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初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1 日,由深圳市电明
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电明科技曾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简称:电明科技,股票代码:835122,电明科技基于经营发展规划及资本市场战略布局需要于 2019 年底主动申请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注册资本:人民币 5300 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71区教育工业大厦 601,法定代表人:王云峰,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LED 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路灯、隧道灯及室内外照明灯具、太阳能灯具)、LED 光
电产品、LED 器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交通、计算机软件、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与运营;电脑电视一体机、液晶显示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服务及销售;多媒体信息发布及管理系统方案、互联网信息技术软件的开发、服务及销售;以上产品的工程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城市及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计、节能评估、节能改造;建筑劳务分包;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与运营;LED 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路灯、隧道灯及室内外照明灯具)、LED 光电产品、LED 器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生产。
电明科技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十大股东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云峰 30,474,000 57.49
2 深圳市富盈昌盛投资管理有限 7,950,000 15.00
公司
3 深圳市实益达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 9.62
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0 9.06
5 聂慧莹 1,680,000 3.17
6 深圳市清木杨投资有限公司 510,000 0.96
7 莫谨榕 510,000 0.96
8 杨莉 510,000 0.96
9 李文乐 235,000 0.44
10 黄毓娥 170,000 0.32
合 计 51,939,000 97.98
电明科技 2020 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79,681,526.26
负债总额 266,524,312.82
净资产 113,157,213.44
应收账款余额 119,499,646.47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02,423,323.26
营业利润 16,025,295.03
净利润 14,852,84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5,265,556.28
金流量净额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交易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外转让电明科技的股权,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来正向的现金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出售电明科技的股权产生的收益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