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袁亚康先生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双方约定公司以人民币500万元整的现金对价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同洲视讯
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视讯”)的5%股权给袁亚康先生。经过本次股权转让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同洲视讯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背景和初衷
同洲视讯为公司5%的参股公司,其主营业务是从公司购买有线电视接入设备以销
售给涉及广电系统业务的需求方,但由于近几年机顶盒市场竞争的压力增大,同洲视讯
中间商的业务模式难以维持其持续经营,经营情况不尽理想导致近两年均呈现亏损。公
司将同洲视讯5%的股权转让给同洲视讯第一大股东袁亚康先生,能够清理不良资产并改
善财务结构。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袁亚康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没有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所指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
5、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为同洲视讯提供担保、没有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截止2012
年12月31日,同洲视讯欠公司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6,164万元,公司会根据相关财务制
度及应收账款管理规定进行后续的应收账款清缴督促工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
中文姓名:袁亚康
身份证号:320624196407259213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信托花园4栋701房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袁亚康: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25日生,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通成集团
(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市康成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央统战部中国
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江苏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副会长,
深圳市南通商会会长,香港南通同乡会副会长,江苏省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南通市海
外联谊会副会长,南通市政协委员,中山大学EMBA联合会秘书长,上海安益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南通红土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深圳东方富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中民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0681)实际控股人。
(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袁亚康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的相关信息
中文名称: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立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工业园村W1栋二层A座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从事数字电视网络的投资,增值业务的开发,开发数字电视节目的交易、
分发、传输系统。
本次交易前同洲视讯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有原股东均放弃了该次股权转让
的优先认购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0 5%
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 500 5%
深圳市金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4000 40%
袁亚康 5000 50%
总计 10000 100%
经过本次股权转让后,同洲视讯的股东构成情况: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袁亚康 5500 55%
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 500 5%
深圳市金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4000 40%
总计 10000 100%
(二)标的公司的相关介绍
1、同洲视讯的主营业务情况
同洲视讯成立于2006年,由于拥有地方广电的业务资源,主要靠购买公司有线
电视接入设备再出售给地方广电客户的中间商形式进行经营,近两年经营情况不善
而连续亏损。
2、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事务所”)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同洲视讯进行财务审计,
根据长江财审字[2013]003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同洲视讯资产总额为
人民币 121,982,945.25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01,959,582.33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0,023,359.92 元,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1,982,945.25
负债总额 101,959,582.33
净资产 20,023,359.92
项目 2012 年年度
营业收入 123,028,726.28
营业利润 -17,754,462.43
净利润 -17,697,402.05
3、定价原则
袁亚康先生为同洲视讯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 50%的股权。经过双方协商,袁亚
康先生愿意按同洲视讯注册资本一股一元的比例即以 500 万人民币价款接受公司持有
的同洲视讯 5%的股权转让。在同洲视讯连续亏损的情况下,该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是合
理的,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4、以上标的所涉及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
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
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同洲视讯5%股权给袁亚康先生,价格共计为人民币500万元。同
洲视讯所有原股东放弃了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发出进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书面通知。袁亚康
先生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价款人民币500万元汇入公司账户。公司
将有关的划款凭据即时传真给袁亚康先生。
3、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生效以前同洲视讯所有原股东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
明》。
本协议生效以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清理公司不良资产,加强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现有的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占公司
最近一期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不到1%,对公司现有资产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亦
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同洲视讯股权进行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的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3、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