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1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8 日上午十时在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金茂丽思卡尔顿酒店三楼白沙厅召开,应
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陈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
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 2013 年 2 月 19 日对外发布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3-010 公告。公司对第四
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明先生、孙
莉莉女士、潘玉龙先生、马昕先生、陈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钟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附后)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
决 方 式。《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
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钟廉先生对公司换
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①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②经审阅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
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③我们
同意提名袁明、孙莉莉、潘玉龙、马昕、陈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玲曼、
欧阳建国、钟廉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薪酬考核的议案》,公
司董事、高管 2012 年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职位 姓 名 实际发放税前金额
(元)
1 董事长、总经理 袁明 573,000
2 副董事长、时任副总经理、时任董 孙莉莉 480,000
事会秘书
3 董事 潘玉龙 585,000
4 董事、副总经理 马昕 468,000
5 副总经理 杨瑞良 492,000
6 副总经理 孙功宪 456,000
7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叶欣 475,200
8 财务总监 李凯军 499,200
9 时任董事 廖洪涛 120,000
10 时任董事 罗飞 0
董事袁明先生、孙莉莉女士、潘玉龙先生、马昕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对 201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考核是在《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2 年薪酬方案》的基础上,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来进行审议的。该议
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次审议中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5 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优迅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 2013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3-016 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转让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详
细内容请参见 2013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3-017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独立意见如下: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该次股权转让事宜有利于清理公司不良资产,不影响公司
现有的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进
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同洲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
案详细内容请参见 2013 年 3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3-018 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
参见 2013 年 3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2013-019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1 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 明先生,1963 年生,中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工程师,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 2013 年 3 月 1 日持有公司股份 109,428,479
股,占总股本的 32.05%。1984 至 1993 年任安徽淮北发电厂工程师。1994 至 2001
年任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2007 年 8 月至今任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
年 6 月至今任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明先生于 2012 年 8 月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2]318 号)的通知并得到通报批评的处
分,除前述处分之外袁明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莉莉女士,1963 年生,中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中山大学国际税收专业硕士。1986 年至 1989 年任黑龙江省工交管理学院讲师,
1989 年至 1994 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1994 年至 2006 年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公务员。200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06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 年 3 月至今任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
司董事,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深圳市中汇智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
定代表人,2013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
人。孙莉莉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 昕先生,1972 年生,中国籍,西安交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工程师、中级经济师。1997 年到
1999 年任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1999 年到 2002 年任深圳市
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 年到 2005 年任深圳思创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总经理;2005 年到 2010 年任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今任齐
齐哈尔广电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9 年 7 月至今任哈尔并有线电视网
络有限公司董事。马昕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