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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关于签订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2

中工国际:关于签订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54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大连市城市中心区
      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工国际 ”“ 公司 ”)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工国际与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维尔利”)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8 月 31 日,中工国际与常州维尔利组成的联合体与大连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签署了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合同。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总投资为53,5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13,375 万元。本项目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 300 吨/日和家庭厨余垃圾 300 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餐厨厨余预处理车间,并配套厌氧发酵及其配套系统、污水
处理和除臭系统等。中工国际将与常州维尔利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获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相关收入。本项目合作期限 2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5 年。

  该合同的签署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各方情况介绍

  1、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大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服务和保障,住所地为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 140 号。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签署合同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社会资本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与联合体任何一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常州维尔利

  公司名称: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刚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
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废弃动植物油脂的回收、加工、销售;生物柴油及其副产品(含粗甘油、生物沥青)(除危险品)的制造与销售(以上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沼气分布式能源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售电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承包、施工、安装;环保设备的销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等。

  常州维尔利为上市公司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300190)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常州维尔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乙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合作范围和合作期限

  (1)项目合作范围

  自生效日起,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新建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享有获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及相关收入的权利。

  (2)项目经营权

  甲方已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将本项目经营权授予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授予乙方对项
目设施、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甲方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 2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自土地交付日起至
项目开始运营日前一日止;运营期 25 年,自开始运营日起至移交日止。

  3、项目投资

  本项目的投资金额为53,500万元(包括12,000万元土地使用费),其中项目资本金 13,375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3,375 万元,由乙方认缴并以货币出资。

  4、项目建设

  本项目的新建项目设施为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主要包括餐厨厨余预处理车间等建构筑物,设置 300 吨/日的餐厨垃圾预处理线和 300 吨/日的家庭厨余垃圾预处理线,同时配套厌氧发酵及其配套系统、污水处理和除臭系统等。

  5、项目运营和回报机制

  自开始运营日起,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按照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垃圾基本供应量的标准向乙方供应,并由甲方自行或委托运送至本项目所约定的垃圾交付点。

  乙方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要求的公共服务,包括餐厨垃圾及家庭厨余垃圾处理、产物销售、废弃物
外运和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乙方收入包括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和通过项目产生的资源化产品销售获得的收入。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根据垃圾处理量及绩效考核结果由甲方按季度支付,服务费单价为 239 元/吨,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甲方确保将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6、项目移交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所有项目设施及相关权利。甲方有权依照届时适用法律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如乙方在上述合作期限内履约记录良好,则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权。

  乙方应保证在合作期满时清偿其所有债务,解除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上设置的任何担保。

  7、合同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且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免责事由的,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而使守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前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运营期限较长,该项目的顺利执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待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深入落实《中工国际 2021-2025 战略规划》中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领域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开拓固废处置领域业务,提高环境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规模,促进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板块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项目的顺利执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待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项目经营期较长,存在因宏观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不可抗力等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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