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
于独立判断,认为: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调整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鲍恩斯、石建辉、潘亚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