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48 深市 宁波华翔


首页 公告 宁波华翔: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宁波华翔: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宁波华翔: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2-02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397,203,4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9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2,653,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7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4,550,3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1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4,651,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24,550,3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032,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6%;弃权 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481,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72%;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2%;弃权 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87%。
提案 2.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031,1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6%;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479,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11%;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2%;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7%。
提案 3.00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032,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6%;弃权 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481,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72%;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2%;弃权 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87%。
提案 4.0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032,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6%;弃权 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481,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72%;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42%;弃权 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87%。
提案 5.00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152,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00,9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35%;反对 5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799,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360%;反对 7,341,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82%;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47,8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658%;反对 7,341,1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795%;弃权 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7%。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0,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88%;反对 1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0,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88%;反对 1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拟增持或出售  “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060,2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9%;反对 14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08,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91%;反对14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于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