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 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4,951,772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红英女士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0755-88374949
邮箱:zq@szby.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王刚、王大为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189773
传真:0755-83084427
邮箱:linqiyu@cmschina.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