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对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购买银行及其他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不得用于投资证券及无担保债券、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购买时间为起算且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高流动性或固定收益类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应该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为先决条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有效盘活流动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举系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较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