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8日和201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9日及2015年9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6 年1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设立的昊青价值稳
健9号投资基金使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票收益权互换协议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09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93%,成交金额合计97,730,248元,成交均价为9.68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即自2016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19日止;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15年9月24日到2017年9月23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即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18年9月22日止。在存续期内,一旦员工持股计划出现《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条之情形,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