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1 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公告编号:2013-028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6月17日,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山东登海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并与姜华玉(乙方)、毛春国
(乙方)、李登玺(乙方)、李登岁(乙方)、王继明(乙方)、王积
祥(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将公司拥有
的位于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九所新区山海湾温泉家园二期16幢住宅楼
2707-2712号6套房屋出售给乙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按房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将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海南省乐东
县九所镇九所新区山海湾温泉家园二期16幢住宅楼2707-2712号6套房屋
分别出售给姜华玉(乙方)、毛春国(乙方)、李登玺(乙方)、李登
岁(乙方)、王继明(乙方)、王积祥(乙方)。本次交易以现金结算。
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所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与姜华玉、毛春国、李登玺、王继明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不需召开股东大会。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姜华玉:身份证号码37062519421104003X,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
业科学院股东,公司现任监事的关联人。
毛春国:身份证号码370625194611041517,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
业科学院股东,公司现任监事的关联人。
李登玺:身份证号码370625194801221519,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
业科学院股东,公司现任监事的关联人。
李登岁:身份证号码379009194411301519,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
业科学院股东。
王继明:身份证号码370625195008091514,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
业科学院股东、法定代表人。
王积祥:身份证号码370625195507101510,公司控股股东莱州市农
业科学院股东,公司员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九所新区山海
湾温泉家园二期16幢住宅楼2707-2712号6套房屋,总面积367.03㎡。其
中:2707号房屋建筑面积53.78平方米;2708号房屋建筑面积68.53平方
米;2709号房屋建筑面积68.53平方米;2710号房屋建筑面积53.78平方
米;2711号房屋建筑面积53.78平方米;2712号房屋建筑面积68.63平方
米。
2、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房屋所在地市场价格。
姜华玉—2707号房屋建筑面积53.78平方米,出售价值383,989元;
毛春国—2708号房屋建筑面积68.53平方米,出售价值489,304元;
李登玺—2709号房屋建筑面积68.53平方米,出售价值489,304元;
李登岁—2710号房屋建筑面积53.78平方米,出售价值383,989元;
王继明—2711号房屋建筑面积53.78平方米,出售价值378,611元;
王积祥—2712号房屋建筑面积68.63平方米,出售价值545,608元。
(二)价款支付
1、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的同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三)房屋交付:协议生效后,甲方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占有、管
理、使用;并将已交付的房屋维修基金等收据交付乙方。
上述事项履行完毕后十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过户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四)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做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董事会已经正式批准本次资产转让并已根据适用的法律授权签署
本合同。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并没有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和义务。
3、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为甲方合法拥有的资产,且不存在任何抵
押、留置。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战略布局调整,致使上述资产长期闲置,公司出售该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盘活存量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为公司带来2,670,805.00元的净现金流量,上
述房产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对公司2013年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该笔资金
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2.《房屋买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