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证券代码:002041 公告号 2011-025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00 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19,123,51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352,000,000 股的 62.2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董事长李登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宫香基律师、孙爱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监事出售旧轿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19,037,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反
对股数85,6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康桥律师事务所宫香基律师、孙爱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对议案的表决程序
及形成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