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1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296,576,777.05 274,551,424.02 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1,929,706.82 63,295,907.68 219.02%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5,274,495.59 73,614,401.47 29.42%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2,566,260.06 81,984,125.26 37.30%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6 2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6 2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3% 1.26% 2.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6,089,174,511.51 5,875,839,869.74 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5,670,012,034.48 5,468,082,327.66 3.69%
者权益(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4,489,785.71
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8,539,192.0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02,448,840.99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9.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821,507.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合计 106,655,211.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19.02%,主要因公司本期新产品上市及投资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4,74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质 (%)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徐明波 境内自 22.62% 232,406,307.00 174,342,230.00 质押 2,300,000.00
然人
新乡白鹭投资 国有法 15.89% 163,244,950.00 0.00 质押 41,500,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人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 1.10% 11,264,428.00 0.00
有限公司 人
郭彦超 境内自 0.94% 9,674,400.00 0.00
然人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4% 7,633,400.00 0.00
约定购回专用
账户
蒋紫剑 境内自 0.64% 6,574,377.00 0.00
然人
肖燕丽 境内自 0.58% 5,963,500.00 0.00
然人
汪滨 境内自 0.52% 5,357,100.00 0.00
然人
大成基金-农
业银行-大成 其他 0.51% 5,288,550.00 0.00
中证金融资产
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
业银行-中欧 其他 0.50% 5,175,400.00 0.00
中证金融资产
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 163,244,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244,950.00
司
徐明波 58,064,077.00 人民币普通股 58,064,077.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264,4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64,428.00
郭彦超 9,67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674,40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7,63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633,400.00
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蒋紫剑 6,574,377.00 人民币普通股 6,574,377.00
肖燕丽 5,963,500.00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