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35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双鹭药业”)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144,412,9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09%)的股东新乡白鹭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本公告披露该计划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大宗交易的方式在本公
告披露该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
窗口期不得减持)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6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之日,新乡白鹭持有公司股份144,412,993股,占公司总股本21.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和比例:累计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168%(如
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在公告披露该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即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公告披露该计划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窗口期不得
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新乡白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乡白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