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或“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公司董事、董秘梁淑洁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席文英女士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从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5月23日(窗口期内不得减持),拟以集中竞价方式价格不低于40元/股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梁淑洁女士及席文英女士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3日,梁淑洁女士及席文英女士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目前,梁淑洁女士及席文英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梁淑洁女士及席文英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公司将继续关注梁淑洁女士及席文英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