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30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暂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47,896,603 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
1,304,500 股 , 即 1,046,592,103 股 为 基 数 测 算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6,745,473.65 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市,公司总
股本增加 15,247,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因公司可转换债券(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在转股期内,
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063,148,891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暂停转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现按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重新计算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3,148,891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 1,304,500 股后 1,061,844,39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77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745,392.23 元。(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41931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15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77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现金股利发放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3 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2 08*****334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8*****620 金冠国际有限公司
4 08*****619 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8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6,745,392.23 元=1,061,844,391 股×0.0157701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15750 元/股=16,745,392.23 元÷1,063,148,891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5750 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按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总股本 1,063,148,891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154616 元。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公司需要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7.44-0.015750=7.42元/份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经过本次调整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44元/份调整为7.42元/份。
以上股票期权价格调整事项尚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咨询电话:(0791)88161608
九、备查文件
1、关于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