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1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股东金冠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国际”)与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投资”)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金冠国际于 2019 年 7 月 9 日与国金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将其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转让给
国金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金冠国际和国金投资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份
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金冠国际将其持有的71,529,144股(占总股本10%)
转让给国金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金冠国际、国金投资及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股份转让事项
相关情况的说明》,并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披露《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二、股份登记过户情况
公司获悉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0月16日办理完毕,
过户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5 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并取得了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金冠国际 81,170,352 11.35 9,641,208 1.35
国金投资 0 0 71,529,144 1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国金投资将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10%股份,为公司
第二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西鑫盛、韩盛龙及一致行动人万年县吉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金冠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澳·臻智 32 号--联创电子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 116,360,0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6.2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韩盛龙、陈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其他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未违反相关方作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