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2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孙公司“宁夏莱宝”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宁夏莱宝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莱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莱龙宝
马衬布有限公司(以下称“莱龙宝马”)的控股子公司,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
本公司持有莱龙宝马51%的股份。2010 年1 月11 日,莱龙宝马与陈生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莱龙宝马向陈生出让所持有的宁夏莱宝6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
后,莱龙宝马不再持有宁夏莱宝股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资产出让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
事项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陈生先生为宁夏石嘴山市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宁夏莱宝成立于2005 年3 月,注册地址:宁夏灵武市,法定代表人:石东明,
注册资本:880 万元,经营范围:服装辅料、服饰、纺织品制造、加工。2008 年
度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1589.52 万元,营业利润-285.05 万元,亏损
287.80 万元,总资产为2750.14 万元;2009 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08.50 万
元,营业利润-336.47 万元,亏损441.98 万元,总资产为1737.58 万元。宁夏莱
宝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处于亏损状态,没有达到公司预想效果,决定收回投资。
本次交易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宁夏莱宝资产完整,不
存在重大争议、重大诉讼或仲裁,也不存在查封、冻结。本公司也不存在向其提
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及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价格
经双方协商同意,宁夏莱宝60%的股权计出资额5,280,000 元以人民币
11,292,953.40 元价格转让。
2、价款支付
协议书签订后三日内,陈生付给莱龙宝马定金人民币2,258,590.68 元,预付
转让款人民币3,741,409.32 元,余款5,292,953.40 元于2010 年1 月25 日前付
清。
3、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协议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交易的实施
转让款全部付清当日,出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受让方承担。
六、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于2005 年在宁夏投资设立了宁夏莱宝,鉴于该公司经营状况及目前市场
环境影响等因素考虑,本次出售宁夏莱宝股权对公司整体发展影响不大。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2010 年度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268.33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宁夏莱宝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
3、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0 年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