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002035 公司简称:华帝股份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议案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购买12个月以内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丁云龙、孔繁敏、周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