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 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和献中董事长
7、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7,328,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7,275,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3,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3,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3,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刘艳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02,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26,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02,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26,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02,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26,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02,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26,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7936%;反对26,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2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02,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26,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29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3%;反对36,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896%;反对36,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736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3%。
7、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02,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
26,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286,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26,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15,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286,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41,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10、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296,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3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181%;反对3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8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286,5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36,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270%;反对36,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975%;弃权5,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75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律师、刘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