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是一家以分子生物学
技术为主导,集研究、开发、中试、生产和应用为一体的生物医药高科技企业,
公司是国内核酸诊断试剂行业的领导者,正在实施着从诊断试剂和仪器的研发、
生产、产品销售到诊断服务领域的产业链发展战略,产业链战略的实施拓展了公
司广阔的市场空间,强大的研发优势和充足的新产品上市成为企业成长的内在动
力,公司的发展定位是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领域的高技术企业。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在坚持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以及核
心员工诚信勤勉的开展工作,保持公司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从而实现全体股
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基于此公司制定了《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为保证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能够得以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本办法对通过授予股票期权而获得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核心研发人员、经营管理骨干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职业
道德等绩效指标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倡
导价值创造和价值成果共享为导向的企业绩效文化,激励企业价值的持续创造,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维护公司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一致性,
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从而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使公司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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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得以顺利地进行。
2 、原则
(1)坚持考核体系的合法、科学、客观原则;
(2)坚持考核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合,个人工作业绩与工作能
力、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考核指标具有刚性特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在考核实施期间,当发
生以下两种情况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
请,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修正指标值。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致使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实际完成指标已不能体现公司持续改进经营管理效果的。
3、适用对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被列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包括:
(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由达安基因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
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3)经达安基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研发
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
二、 考核的组织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负责相关考
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 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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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内容
基于公司强调品德与业绩并重的原则,对于考核对象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综合
考核:
(1)工作业绩(80%):被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
量、质量、效率。以公司和部门整体层面上的年度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作为
主要考核要素。
(2)工作表现(20%):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等考评。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力、团队合作精神、领导力、工作态度、职业素质、
道德、心态和对周围员工及利益相关者所展现出的工作热情和感染力。
2、考核周期: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前一会计年度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每年度考核一次。
3、考核对象与指标确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年初董事会下达的公司年度经营指标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收入、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2)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研发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
① 工作业绩考评:主要以公司KPI指标完成情况为主,此项考评由人力资
源部执行完成。
② 综合评价:主要指分管领导所辖人员的考评,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对临时
交办任务及工作态度、创新能力、执行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此项考评由人力资
源部组织完成。
③ 单项考评:公司级单项考评内容包含公司表扬、批评、通报等考评数据,
以及完成对公司具有战略意义的专项工作,考评结果直接在季度评价结果中加
减,正负不超过5分,此项考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期内实际情况进行统计,
报总经理批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④ 季度考评结果 =KPI指标得分×80% + 工作表现得分×20% + 单项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