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明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明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明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三)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山东威达 指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威达集团 指 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5.99%的股份
上海拜骋 指 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济南一机 指 济南第一机床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达精铸 指 威海威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德迈科、德迈科 指 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达粉末 指 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达(越南) 指 威达(越南)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达墨西哥 指 威达墨西哥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斯沃普 指 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德迈科电气有限公司持有
其 56.50%的表决权
精工分公司 指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精工分公司,公司分公司
武汉蔚能 指 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子公司
安海 指 安海机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隶属于德国安海(EINHELL),系
知名电动工具和电动园艺设备制造商
TTI 指 TECHTRONIC INDUSTRIES CO.LTD.,香港上市公司,世界著名电动工具制造商
之一
史丹利百得 指 STANLEY BLACK & DECKER POWER TOOLS CO.LTD.,创建于美国,世界著名
电动工具制造商之一
博世 指 BOSCH POWER TOOLS CO.LTD.,创建于德国,世界著名电动工具制造商之一
牧田 指 MAKITACORPORATION,创建于日本,世界著名电动工具制造商之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山东威达 股票代码 00202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山东威达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 WEIDAMACHINE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HANDONG WEID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明燕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红江 丛凌云
联系地址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 号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 号
电话 0631-8549156 0631-8549156
传真 0631-8548999 0631-8548999
电子信箱 weida@weidapeacock.com weida@weidapeacock.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080,234,701.59 1,179,508,154.68 1,078,248,295.20 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4,421,256.44 71,722,901.81 71,722,901.81 10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7,398,574.98 69,891,510.59 69,891,510.59 82.2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2,766,992.81 125,603,869.88 125,603,869.88 -18.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6 0.16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16 0.16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5% 2.17% 2.17% 1.98%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980,654,515.93 5,298,087,917.38 5,298,087,917.38 -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11,618,758.95 3,420,823,340.33 3,420,823,340.33 2.6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三级子公司斯沃普于 2023年 3 月 24 日与第三方签订了产品委托代工合同,通过委托第三方生产部分换电站销售
给客户,公司在 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照总额法对上述业务确认收入。此后公司重新梳理该项业务,对照新收入准则重新判断斯沃普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认为对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更能体现业务实质。为更严谨的执行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