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4-02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条款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钻夹头及配件、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 粉末冶金制品、精密铸造制品、机床及附件、 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电动工具及配件、锯片、带锯条、电子开关、 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及仪器仪表、汽车转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 向螺杆、螺母、总成的研发、设计、生产、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 销售;金属铸、锻加工;家用电器、五金交 金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电、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环境监测、技术 通用零部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金属切 检测、专业设计服务;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 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工具
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
工具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
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
设备研发;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
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
部件销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
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金属切削
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液压
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金属矿
石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
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制
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
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
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专业设
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
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通用设备修理:专用
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零配
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亏损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出决议;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含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划;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第四十八条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的书面反馈意见。 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 第八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外),
额在 30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且高 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含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交易;
0.5%)、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的单次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或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不含本 交易。
数)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除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