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7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
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7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038%。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截至减持计划期限过半,刘友财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刘友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8 月 8 日,刘友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刘友财先生在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刘友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7,500 股。截至 2022 年 8 月 8 日,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刘友财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67,500 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友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截至 2022 年 8 月 8 日,刘友财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刘友财先生在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4、刘友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友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